出处:未知 时间:2017-10-23 点击:65次
2017年全国知识产权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共评出广播电视一、二、三类作品及优秀类作品共41件。
总局发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公示2017年全国知识产权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结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推动知识产权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2017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开展了2017年全国知识产权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评审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
日前,经活动组委会审核,共评出一、二、三类作品及优秀类作品共41件。其中,广播类扶持作品一类1件,二类2件,三类3件,优秀类15件,共21件;电视类扶持作品一类1件,二类2件,三类3件,优秀类14件,共20件。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立即向辖区内有关单位或个人通报公示内容。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于10月23日前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媒司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