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未知 时间:2016-11-21 点击:181次
作者单位: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
央视少儿频道制定的《动画片制作播出编审原则》从增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出发,以防止动画片成为未成年人错误认知或者伤害来源为目的,为减少动画节目商业目的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害有借鉴意义。

主题思想
动画作为一种传媒文化载体,在传播信息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未成年人在观看动画的过程中,会从中获取精神和文化的给养。动画片的节目内容和精神主旨应积极健康,应向未成年人传播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此,要防止动画片在主题上进入以下误区:
1. 剧情空洞缺乏精神内涵。盲目地填充动画片内容;缺乏故事为主体的空洞说教;缺乏逻辑关系的矛盾冲突,以及纯粹的暴力对抗为剧情。例如,某些动画片内容主线叙述混乱,为了拼凑节目内容添加与主题无关的剧情;或是故事主线断裂之后,缺乏延续性,为了增添故事内容加入气象常识、安全知识等内容;或是一百多集的动画片,节奏极其缓慢,内容反复,正反派之间的矛盾逻辑关系混乱,为了拉伸剧集长度向内容大量注水。
2. 价值取向偏差。为了突出动画人物,夸大或强调人物的消极生活态度。例如:投机取巧、玩世不恭、崇尚暴力、反叛社会等不正确的处世态度。传播命运、轮回等迷信思想,以及展现人类丑恶和社会阴暗面。例如,某些动画片主要人物为小学生,最大的爱好是恶作剧且贯穿节目始终,片中对人物的类似行为没有作出有效的纠正;某些动画片主要人物的人格设定十分消极,放荡不羁、风流成性,开口爱闭口恨,不乏“女人如衣服,定期换一个”之类的不当言语。
3. 为创造戏剧冲突渲染成见、突出矛盾以及歧视。过度展现历史上的民族仇视,强调阶级对立;突出展现对性别、民族、宗教、地域以及社会地位等方面的歧视。例如,某些动画片从动画开篇便一直在铺垫大反派人物的出场。片尾处在其出场之前,出现了与伊斯兰教义极其相似的语段,并提到了世上的唯一真神“真主”。在全片结束时,被谓为“真主”的大反派被消灭。
4. 曲解或颠覆历史。为了突出创新,在缺乏理论基础的前提下,随意重构或解构历史、歪曲历史事件、篡改古典名着。多数以“穿越”、“大话”为题材的动画片都存在类似问题。
5. 过度追求感官刺激。展现恐怖故事环境以及将故事角色置于引发儿童孤独或长时间焦虑的情形中。例如,某些动画片从人设到剧情氛围诡异,主人公始终处于危险的环境之中。
6. 过度商业化。以追求商业或宣传为目的,强调衍生产品以及动画周边的商业信息。例如,某些动画片从头到尾都可以说是在为某集团植入广告;多数机甲类、竞技类动画或儿童剧为了推广衍生商品在剧情内随意添加打斗竞技场面。
7. 模仿抄袭。缺乏原创精神,在故事内容以及人物设定上模仿抄袭其他动画片。
剧情内容
动画片在剧情内容上应对未成年人的成长需求给予特殊关注。中国的动画片一向被赋予“寓教于乐”的使命。而一些不适宜的、具备敏感性的、涉暴力的、涉性剧情和内容的存在会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因此,应防止或有效控制以下内容的出现:
1. 虐待动物。儿童对动物具有特殊的认同感,在描述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时应谨慎处理。杜绝出现以各种形式虐待动物的画面内容,如:打骂、禁饮食、禁闭、遗弃、用动物做实验等内容。
2. 违背道德观念。动画角色的外形直观显化,易于激发儿童的模仿和观察兴趣。因此应避免动画角色外形违背道德观念,如:裸露身体、耳钉、舌钉、纹身、神秘宗教饰品等。动画角色的行为设定也要避免违背道德理念,如:举止粗俗、不遵礼仪;持强凌弱,欺辱他人;欺辱同伴、顶撞欺骗长辈等。如因剧情需要出现类似画面或情节,要在之后的剧情内容中予以明确指正。
3. 歧视身体缺陷或疾病。动画中出现对存在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角色进行欺辱、嘲讽情节,会产生连带的传播效应,更会对有相应疾病或生理缺陷的儿童造成心理伤害。因此应杜绝针对动画角色缺陷实施的语言或者行为上的歧视行为。如:雀斑被称为麻子、群众观点;近视被称为四眼、二饼;因肥胖或者过敏反应而被称为猪头等。
4. 死亡内容。人类对于死亡的认识是在生活过程中逐渐培养而成的。对死亡的描述处理不当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动画片中涉及到此类内容时应谨慎小心,原则上不允许出现角色死亡画面。如果动画人物失去知觉或丧失行动能力应通过声音或者画面表明该角色仍然活着。严禁出现自杀死亡或暴力致死的画面,如:撞车、上吊、服毒、枪决、钝器击杀、锐器击杀等画面。
5.不良嗜好。杜绝吸烟、喝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画面以及内容的出现。
6. 危险物品、毒副作用药品以及危险用具。动画人物不得擅用危险物品或毒副作用药品以及具有危险性的日常用品。如:毒麻药、处方药、毒品、化工用品、日化用品、火柴、刀具等。如剧情需要,则要在剧情之中对正确使用方法予以明确说明,并应设立正面的成人角色协助操作。
7. 危险行为。危险行为如果被儿童模仿,极易对其人身或他人造成伤害。危险行为不止包括会造成直接伤害的行为,还包括可能造成间接伤害的行为。例如:不遵守交通规则、不遵守公共安全守则、离家出走、轻信陌生人、接受陌生人钱物、食用来源不可靠食品等。会造成直接伤害的危险行为包括:在公路、铁轨、工地、楼顶、自动门、自动扶梯、电梯、野外水域、机动车周围活动;攀爬或悬挂在高处;将角色置于电器之中(洗衣机、电冰箱等);从危险的高处跳下;损坏他人财物等。如因剧情需要出现类似内容,一定要在后续的剧情中将此类问题的危害讲述清楚并予以改正。
8. 暴力情节。电视节目中的暴力行为容易被儿童效仿,研究表明两者甚至存在因果关系。儿童因效仿电视节目暴力内容而产生的暴力行为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在动画片的内容表现上应极力避免暴力内容出现。一些类型化的动画片很难避免暴力内容存在,因此更应谨慎处理对抗性内容的表现方式。切不可出现如:切割肢体、捆绑四肢、从高处推落、用头撞击、用陷阱陷害、用车子碾压、用枪支射击。更要杜绝一些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方式,例如:下毒、溺水、电击、死刑等内容。还要杜绝纵火行为、自我伤害行为等暴力行为方式。如出现刀枪等武器应在形象上区别于真实武器。
9. 涉性内容。未成年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如过早地向他们传播涉性内容会对未成年人以及其监护人造成困惑。因此,在涉性内容的问题上要特别谨慎。不应出现如:身体裸露、性暗示信息、过分亲昵的接触动作。例如,某些动画片第一集, 开头画面就是两个成年人拥抱接吻,此后的剧集中反复出现家长接吻镜头,个别剧集涉及早期性教育内容,但是讲述含混,条理不清,举例不伦不类。
文字语言
未成年人正处于语言文字的学习时期,在动画片内容中出现的语言和文字要符合通行规范。除特殊需求,配音应使用标准的普通话。文字措辞应使用标准用语,应以最新版的《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以及《新华成语词典》为准。面向未成年人的动画片中不可使用不良用语,包括侮辱性言语、威胁性言语、涉性言语等带有强烈不良情绪的粗俗语言,这些语言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词汇:
1. 改造的成语、中文与英文夹杂使用以及网络派生出的语言。例如:ft、886、666、what 啊you 弄啥嘞、伐木累、不明觉厉、鸭梨山大、人艰不拆、肿么了、灰机、有木有等。
2. 侮辱性或歧视性语言。例如:王八蛋、混蛋、蠢材、白痴、弱智、智障、怪胎、人渣、贱货、婊子养的、狗娘养的等。
3. 威胁性或诅咒性言语。例如: 弄死你、杀了你、去死、死全家等。
4. 粗俗的语言。例如:去你的、滚开、妈的、我靠、屁话等。
5. 涉性语言。例如:靠、操、干、鸟事、婊子、杂种等。
原则上来说,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受众群体,应采取差异化的内容标准。节目内容对学龄前儿童要突出保护,对学龄未成年人要突出引导,在切实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前提下满足青少年及成人观众的收看需求。基于央视少儿频道目标受众的年龄段为0—18 岁,因此,我们的编审原则无法按照幼儿、学龄前和学龄进行精确划分。按照一般性国产动画片针对的目标人群,我们大致把受众年龄定义到3—12 岁。在目前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并存但没有进行系统整合的前提下,如应用《动画片制作播出编审原则》在对制作公司进行指引时,应减少对其商业目的可能会造成的损害和传播影响力的限制。要兼顾我国国情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动画片共同存在的前提,要尊重市场规律,避免对创作活跃性造成阻滞。http://www.sgpeiy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