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未知 时间:2017-02-09 点击:117次
为扶持全国少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鼓励和引导少儿节目精品创作,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设立少儿节目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推动广播电视少儿节目栏目创新发展。
2月9日,总局发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2016年度少儿节目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新广电发〔2017〕12号)。
《通知》显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教育的重要精神,总局设立少儿节目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鼓励和扶持广播电视少儿节目栏目创新发展。
《通知》要求,各省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接到此通知后,立即向所辖电台、电视台传达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少儿节目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扶持办法》的要求,做好本辖区参评项目的申报组织和初评工作。各省入围终评的项目数量为:少儿广播栏目、电视栏目每省限报5个,其中地市级以下广播电视台项目不少于3/5。
《少儿节目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扶持办法》(简称《办法》)中表示,重点鼓励聚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和培养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作品。
评选标准
《办法》显示,扶持项目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初审、终审两个阶段进行。总局组织设立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全国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评审。
本次评选坚持奖励和扶持并重的原则,大力表彰和奖励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少儿节目,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同时重点加大对基层的扶持力度,地市级广播电视少儿栏目参评比例和扶持比例不低于参评和获扶持总数的3/5,推动我国各地少儿广播电视事业均衡发展。
扶持项目及资金
扶持项目共设少儿广播栏目、少儿电视栏目两个类别。其中,优秀少儿广播栏目包含精品栏目10个,奖金10万元;扶持栏目40个,扶持金额5万元。优秀少儿电视栏目,包括精品栏目10个,奖金20万;扶持栏目40个,扶持金额10万元。
扶持项目每年评审发放1次。《办法》要求,扶持资金专款专用,受资助单位须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将专项资金用于广播电视少儿节目的制作、购买、传播,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入围终评的项目参评资料需通过邮局于2017年3月1日前寄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宣传司文艺处(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866),不接收参评单位直接报送。
《通知》原文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2016年度少儿节目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事项的通知
新广电发〔2017〕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三台,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教育的重要精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设立少儿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鼓励和扶持广播电视少儿节目栏目创新发展。
各省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接到此通知后,请立即向所辖电台、电视台传达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少儿节目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扶持办法》的要求,做好本辖区参评项目的申报组织和初评工作。各省入围终评的项目数量为:少儿广播栏目、电视栏目每省限报5个,其中地市级以下广播电视台项目不少于3/5。
请将入围终评的项目参评资料,通过邮局于2017年3月1日前寄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宣传司文艺处(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866),不接收参评单位直接报送。
附件:1.少儿节目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扶持办法
2.2016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申请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7年1月23日
附件1